21世纪性格(21世纪性格爱情)

中国人的性格》[美]亚瑟.亨.史密斯 著 乐爱国 张华玉 译

阿瑟·史密斯(Arthur Henderson Smith 1845—1932),美国传教士,中文名明恩溥。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22岁毕业于比岁耶特大学。1872年,他接受美国公理会差遣与妻子来华,先后在天津、山东、河北等地做传教士,从事布道传教、救灾、医药、慈善、教育等活动,并兼任上海《字林西报》通讯员。他在中国居住长达五十多年,成为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其著作对西方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出版于1894年的《中国人的性格》(即《Chinese Characteristics》)一书被公认为世界上研究中国民族性最早、最详尽的著作,先后被译成法、德、日等多国文字.使史密斯在国际上得享盛名。中国也有多个版本的译著,本文所引为学苑出版社1998版。

读书:关于“随遇而安”,感觉史密斯的论述生活化非常明显,总体上层次感稍显不足,但很多地方同样非常具有启发性,所述及的事情也能使中国人开眼界。当然,不少地方的论述不正确。

中国人对于舒适与方便的不讲究。“中国人在外观打扮上,把头的前半部位的头发剃光,让本应得到保护的部位暴露于外;……如前所述,中国人是在刀尖之下被迫采取了这种削发方式,并以此作为忠诚于皇帝的标志,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必对此作进一步的关注,而只要看到这样一种事实:中国人自己并没有感到这样做有什么不舒适,或许她们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恢复明朝的削发方式。”读书:中国读书人知道,当年的清政府在强迫江南人削发时到底遇到了多大的抗拒,也因此而使多少人丧失了生命,“嘉定三屠”“扬州十日”阎吏守城等等……。“留发不留头”,满人的残暴方式中国人那时几乎已经没有了反抗的能力,不是“没想过要恢复明朝的削发方式”,而是被强制而接受了而已。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史密斯相对无知,这不能完全怪他。

“按照外国人的看法,中国服装最令人烦恼的是没有口袋。外国人一般都希望衣服上有许多口袋可用。他要在外衣胸前的口袋里装记事本,下面的口袋装手绢,衬衣的口袋放铅笔、牙签、怀表之类,还有其他地方要放小刀、钥匙和皮夹子。如果一个外国人身上还带有小梳子、折尺、开塞钻、靴扣、镊子、指南针、小折叠剪刀、弹子球、小镜子和自来水笔,这对外国人来说并不算什么稀奇事,这些东西是他经常所要用的,不能少。而中国人几乎没有用到这类东西;就算要用,也没有口袋放这些东西。”

读书:中国人的生活与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差异很大,形式上差异大,认知上差异同样大。如吃饭,形式上西方类似“自助餐”而中国则是混餐、西方人需要很多工具中国人基本上只需要筷子与匙两样东西即可;而餐饮认知上西方人强调营养,中国人强调味道等……。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中国人善于“凑合”,而西方人太过于死板——这一差异也许也与东西方思维习惯有极大关系,即科学思维所导致的严密与“混沌思维”所导致的“缺乏精准”。

“他们在晚上的穿衣方面就更是不必多言了,因为他们是脱光衣服,……睡觉的。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他们都没有睡衣。”“当孩子稍大一些时,有些地区的中国人并不是使用尿布,而是用一种沙土袋。对于西方国家心疼孩子的母亲来说。只要有这种想法就足以令她们恐怖万分。……在这种做法流行的地区,若是一个人没有实际经验,就会被说成是还没脱掉‘土裤子’。”读书:第一次听说还有“土裤子”,太不可思议!

“曾有一位中国的道台在国外说过,美国的监狱比他的衙门更舒适,我们如果知道中国人的住所是那种样子,就不会对这位道台的话感到惊奇了。” 读书:很多时候,中国人做事情并不是遵守“人是否舒适”而是遵守“是否符合规矩”的原则,而西方人相对更重视人本身。

在中国,最不方便的事是缺乏卫生设备,这一点给西方人留下难忘的印象。“在西方国家,我们把下雨天不懂如何出门的人叫做傻瓜,而在中国,下雨天不懂待在家里的人才被说成是傻瓜。……自汉朝以来的每个中国人都像猫一样抱以反感。无论是从怎样的意义上讲,泼冷水都被看做是致命的。” 读书:总感觉这里应该有很多说法,但是什么?我不知道。请知道的朋友告知。

“关于中国人的钱,这个题目写一小段根本不够,至少可写一篇综合性的文章,或者一本书。其中各种怪事都有,足以使一代西方人发疯。“说是一百钱,但不是 100 个铜钱;说是一千钱,也不是 1000 个铜钱,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只能凭经验知道个大概。”“中国人的钱实在是‘脏钱’,无脏不成钱。”读书:有一个问题一直在我脑袋中,但我没有专门去搞清楚,问题是中国宋代就出现了纸币,名曰“交子”,按说有了纸币,全国货币的统一就有了很好的开始。但为什么宋代没有真正完成货币的统一?后来的时代为什么也没有能在宋代纸币出现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虽然后来有银票,但如史密斯所言,民意货币的使用仍然没有真正统一。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是因为中国中原文化的问题还是因为蒙古人入侵中原的问题?或者是其它方面的原因?有知道的朋友请指教。

“中国人虽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却似乎仍然感到相当舒适;当然这只是按照中国人的舒适和方便的标准,而与我们的标准完全两样,这就是我们在一开始就提出的问题。中国人已经学会如何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当遇到困难时,他深知困难是不可避免的,而以极大的耐心默默地承受着。”

我们如果被迫回到我们的曾祖父和祖父的时代,也许就会提出我们活着是否有价值这样的问题。时代变化,我们也随之改变。中国则相反,时代没有变,人也没有变,舒适与方便的标准与几个世纪前一个样。读书:前面已经说到,中国人性格的特征之一是“因循守旧”——过去的是最好的,人们乐于按“传统”行为,并将它予以美化——如山东一代过年时拜年的跪拜,现在仍然流行与社会,而且被看成是美德而加以肯定。这一定是一个大大的问题!前面某篇中我说到过类似的观点:21世纪的人按21世纪前的标准规范人的关系、生活不可能正确,因为过去社会关系规范的基本假设是所谓的尊贵卑贱、是等级、是君权神授的家天下、是强权,而21世纪人类文明的社会基本价值是人权、公平、平等、自由等。

顽强生存“中国人极富生存能力,这构成了中国人其他特性的一个重要背景,而其本身也值得思考。可以从以下 4 个方面加以考虑:中国人的繁衍能力,对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延长寿命的能力和康复再生的能力。”

“我们看到,在中国,战争所造成的破坏并不像在西方那样能得到很快的修复,这是由于中国人极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故乡,投奔他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难发现,无论多大的破坏力都不及修复力来得强大。”

这么多的孩子靠什么为他们提供吃穿,这是中国社会永远解不开的谜;但必须记住的是,许多孩子并没有基本的‘吃穿’;换言之,极度的贫穷显然不可能导致中国人口的减少。读书:“只是添了一双筷子”,这是中国人在增加了家庭成员后的基本说法——意思是负担不重、大家分分即可、活着即可等。在家天下的情况下,中国人的生活基本上依靠的是家庭,这是解释为什么过去中国人喜欢多生特别是喜欢多生男孩的基本前提。就我所知,有这样一些过去中国人要多生的原因:一是孝及多子多福的观点、二是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求生存的能力、三是壮大家庭力量。

“要制止中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唯一有效且持久的方法是采用鸦片、战争、饥饿、瘟疫等一类导致其民族灭亡的手段。”读书:应该如何评价史密斯的这一观点?显然,史密斯的观点让人感觉不舒服,甚至感觉这是一种违背人性的观点必须予以批评。我想不出,为什么当时史密斯会说出这样的观点?基于东西方的竞争?或基于其它那又是什么?注意,史密斯是针对过去及当时的中国来说的,不要与当下中国人不愿生育混在一起。

“中国人结婚很早;传宗接代是中国人普遍接受的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其次才是爱惜钱财。”

如果今天亚洲大陆的东部像中世纪的中亚那样,都是一些不可征服且极力把自己的能量朝向其他地区的人,那么我们很难想像我们每个人以及适者生存的教条将来会变成怎么样。读书:史密斯这里所说的应该是说如果侵略其它国家、追求霸权。他表达了对中国人具有顽强的生存能力、人口众多这种情况下如果侵略别国的担忧,实际上他多虑了!

“几乎所有中国人都不懂得卫生规则,即使懂了,也公然不予理睬。那么,对自然法则的无知和违抗所招致的各种疾病为什么没能灭绝中国人呢,这一直是外国观察者想知道的问题。在中国,每年都有许多人死于完全可以预防的疾病;而事实上,这样的人数并不是多得不得了,这表明中国人在抗病和康复方面有奇特的能力。中国人为了一点小事就拼命,与其顽强的生存一样,都是中国人重要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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